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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阳县刘府镇猴尖山北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03月25日   安徽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阳县刘府镇猴尖山北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管理股
项目名称 凤阳县刘府镇猴尖山北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凤阳县刘府镇
建设单位 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环评单位 北京科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对废弃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治理面积总约22.9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边坡工程、碎土石清理工程、整平工程、筑田工程、道路工程、截排水工程、涵管工程、复绿工程、养护工程、辅助工程等。
公众参与情况 **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修复,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有利于改善区域环境,造成影响较小。因而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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