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河巷游客驿站装饰项目,以询价方式确定中标人,现就该项目的相关施工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报价为整体报价。报价人可在满足基本要求前提下提供更优方案。2.报价人提供的材料及货品必须为正宗品牌、正规渠道的产品,不得以假冒及伪劣产品替代。3.报价人必须提供报价单位资信证明(含企业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括装饰装修项目)、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联系人、通讯方式等,且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及报价人法定代表对报价代表的授权书原件。4.报价文件必须包含报价清单、质量承诺书、报价授权书及本报价文件要求的其他主要内容,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总报价为本次项目施工完毕,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材料费、安装费、人工费、运输保险、施工配合、税收等所有相关费用。全部项目完成并经过验收审计后,付款至审计价的97%,余款待*年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意向参与投标单位须在**日上午11点前到陇海步行街八号楼三楼办公室报名,并在**日下午15点携带投标文件到陇海步行街八号楼三楼会议室现场开标,确定招标人。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审核各报价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要求和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要求的报价文件均不进入评议程序。项目工期10天,中标人需在工期范围内完成全部工作。报价人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良好的质保服务,并提供详细具体的质保承诺。项目要求质保*年。合同质保期从验收完成后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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