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工信局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申请省级购置补贴清算收尾工作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能 (略) 级补贴的清算收尾工作, (略) 财政厅、省工信厅、省科技厅《 (略) 新能 (略) 级购置补贴清算收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新能 (略) 级购置补贴清算收尾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日之前购买的新能源汽 (略) 上牌登记的车辆;
2.个人消费者购买的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车辆不给予补贴(法人消费者除外)。
二、受理截止时间
**日
三、申报地点
各县(区)工信局
四、申报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法人身份证;3.新能源汽车证明;4.补贴信息表;5.补贴申请;6.申请人身份证;7.购车合同;8.销售发票;9.车辆登记证;10.行驶证;11.合格证;12.强制保险单;13.完税证;14.检测报告;15.国补证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清算资金通知。
五、咨询电话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0934-*
西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0934-*
庆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0934-*
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0934-*
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0934-*
镇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0934-*
正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0934-*
华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0934-*
合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0934-*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