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山街道东夏家村厂房租赁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3-29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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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奎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于**日9时30分在奎山街道桂林路社区二楼开标室举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东夏家村厂房租赁,位于上海路北东夏家村老村委,面积约1200㎡,底价72元/㎡/年。
租期:三年,租金:一年一付。
投标保证金:5000元(非不可抗力原因弃标或不签合同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未中标的次月月底前原路退回,中标的用于抵扣部分租金)。
押金:中标者需另行支付2500元押金,合同到期不再续租且厂房无质量问题,没有纠纷则无息退回。
二、特别说明:
(一)按照底价公开招租,不设上限,价高者得。
(二)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若承租方为新租户,需自行与原租户协商厂房涉及的附着物赔偿问题。如协商不成,则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打价,按照评估价格赔偿。评估费用由新租方承担。
(三)租赁合同自然到期或者提前终止的,承租方须自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腾空厂房并不得索要任何补偿(含装修费、维修费等)。承租方逾期腾空的,须向出租方缴纳违约金500 元/天。
(四)厂房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装修费、维修费、水电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未按要求结算所形成的违约金等自行承担,且村委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租赁期间如承租方对厂房进行转租,须经过出租方同意。
(五)承租方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及押金。未按约定签订合同或不支付租金或押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租赁期间,承租方应爱护厂房相关现有固定设施,遵守合同约定,不准损坏门窗,不准随便砸墙、撤柱、整改相关现有固定设施,如有损坏加倍赔偿。
(七)租赁期间厂房如因装修发生门窗渗漏、房顶渗漏等需要维修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相关维修费用。
(八)以下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欠村集体财产的;
2、进入失信名单的;
3、恶意竞争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及相关联的企业股东。
三、手续办理:
(一)自公告之日起,有意投标者须在**日15:00(以到账时间为准)前将投标保证金缴至东夏家村村委会,并于**日16:00前携带报名材料到奎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手续。
(二)报名所需材料:1、自然人报名: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联系电话:李女士*
联系地址:奎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