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弥勒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四所幼儿园建设项目五山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弥勒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四所幼儿园建设项目五山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2024年04月01日   云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略)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四所幼儿园建设项目(五山)地块历史沿革清楚,地块历史上为弥勒县五山乡粮管所,1954年之前为耕地。1955年弥勒县五山乡粮管所开始建设投产,主要用于粮食存储,一直使用至2005年,之后一直闲置至2022年,2022年5月, (略) (略) 取得原弥勒县五山乡粮管所土地使用权,并建设五山乡幼儿园,幼儿园教学楼、设备用房主体框架已基本建成。房地产开发等对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极小,原弥勒县五山乡粮管所主要用于存储粮食,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未见污染痕迹和油污等;地块内表层土壤来源于桩基础填土,无土壤回填的情况;未曾在本地块内闻到由土壤散发的异味。企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处理与排放情况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地块边界1000m范围内历史及现 (略) 五山烟叶工作站, (略) 五山加油站, (略) 永宏蛋鸡养殖场。根据地块周边污染源分布及环境影响分析、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分析,周围潜在污染源已对该地块形成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经过信息采集情况分析、地块使用情况分析、周边污染源对地块影响分析,地块及周围潜在污染源对本地块形成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该地块可以作为教育用地开发利用。

, (略)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您已成功参与促销活动!
稍候客服经理将会与您联系,请保持通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