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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云智合新材料研发实验室项目拟审查项目

2024年03月25日   北京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昌平路97号5幢等3幢中5幢C门305室
公示时间:**
受理时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以有机气体污染物为主,主要来自实验过程中使用的有机试剂,有机废气经过收集后分别引至楼顶4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分别由4根24m高的排气筒排放。(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实验废水经过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排入所在园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沙河再生水厂处理。(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实验过程中用到实验设备和废气处理设施的风机,包括平循环水泵、超声波清洗仪、磁力搅拌器、电动搅拌器、电热鼓风干燥箱、行星式真空搅拌器、锡膏搅拌机、球磨机、新风机组、排风机组等,除了自动化实验室内的落地通风柜和标准通风橱需要24小时运行外,本项目其他实验设备均在昼间运行,噪声源强约为60~80dB(A)。通过各种降噪措施可以使本项目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达到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日起施行)和《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彭雪峰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中环联新(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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