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高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高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4年04月01日   江苏
审批公示  附件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园区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高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2、规划范围:规划整体形成“一体两翼”的产业发展布局,其中一体为送桥片区,两翼分别为城南片区和卸*片区。送桥片 (略) 西南,东临生态走廊邵伯湖, (略) , (略) 隔河相望,北面是全国第六大淡水湖高邮湖。送桥片区规划面积约为60.66平方公里;城南片区南至S333,北至十里尖河,东至站前路,西至珠光路。规划面积约为700.40公顷;卸*片区东侧距离连淮扬镇铁路约120 米,南至车八干渠,西至赫旺河,北侧距离赫旺六组庄台110 米。规划总面积约161.00 公顷。

3、产业规划:送桥片区:本规划所在地区的产业定位为智慧照明、电线电缆、汽车零部件、机械装备制造、光伏新能源等;城南片区:吸引与现有产业集群相关联的高端产业,促进产业集群向垂直深化或横向水平式发展,进一步强化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功能,主导产业为以高端智能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新光源“三新”产业为主导;卸*片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高端智能装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大气环境方面,高新区内废气污染源以工艺废气为主,经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可知,高新区内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水环境方面,高新区内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均得到处理后接管排放,高新区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方面,在落实报告书关于噪声的各项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

固体废物方面,在各项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情况下,高新区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土壤环境方面,高新区在对原辅材料、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做好园区绿化工作的前提下,园区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风险影响方面,假定事故条件下,污染物排放会对周边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造成一定影响,在落实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园区环境风险基本可防控。

三、规划环境影响预防对策和减缓措施

(1)资源节约与碳减排

通过优化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健全完善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机制,完善区域节能降耗制度,以及通过建立低碳工业体系、推动低碳建筑发展、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等对策措施,进一步促进工业园资源节约与碳减排。

(2)环境风险防范对策

通过对园区、企业层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并且加强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3)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园区严格项目准入,实行源头控制。

②企业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提升企业节水能力和水平。

③加快城南工业污水厂工程及高邮高新区工业污水厂工程推进

2、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强化源头控制

严格准入。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按照国家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源头替代。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推进实施源头替代。

②加大过程削减:主要包括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严控过程无组织排放、加强施工过程扬尘控制。

③深化末端治理:主要加强对铅、有机废气、硫酸雾、颗粒物加大治理力度、进一步减排。

④完善园区管理

园区按要求开展环境绩效评价。对VOCs重点企业进行差异化管理,形成园区VOCs重点企业差异化管理名单,为开展精准治理提供保障。

3、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源头控制措施

严格废水的管理,强调节约用水,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确保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②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管措施

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新的污染;对明确有污染风险的场地应开展场地修复工作;加强对区内企业含重金属废水排放的监管和工业固废的污染整治;加强地下水、土壤的跟踪监测、强化土壤重点监管企业风险防控。

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建筑施工、工业企业噪声、交通噪声的治理和管理。

6、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加强各类固废的管理与处置:做好固废综合利用和分类管理工作,实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环卫清运,一般工业固废主要采用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贮存和处置;危险固废应加强全过程管理,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从园区布局、功能定位、土地利用等方面分析,本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等相符;工业园区选址与《 (略) 国土空间规划》相符;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与《 (略)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略)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等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规划要求相符合。

本规划区域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高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可确保区域生态空间管控得到强化,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高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 各界对《高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公众对规划实施所在地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3)公众认为园区功能定位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园区在建设中需要注意的环境问题;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提出意见的公众请您留下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本规划环评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附件2。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请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书记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联系电话:025-*

联系邮箱:*@*juae.cn

七、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高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评(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下载
  附件文件高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下载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