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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固城街道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年03月28日   江苏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关于印发《固城街道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深刻吸取“2.23”重大火灾事故教训, (略) 区工作部署,结合《高淳区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宁高消委〔2024〕1号)和《高淳区城镇燃气居民和餐饮用户“安心用气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高政字〔2023〕3号)有关要求,制定《固城街道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略) 高淳区人民政府固城街道办事处

**日

固城街道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吸取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国家、省市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我区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集中整治方案要求,现就加强我街道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有效融入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体系,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企业自主负责,聚焦燃气经营、充装企业和燃气用户,紧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用气管理、安全疏散逃生、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等重点环节,采取精准严格有力的措施集中攻坚、综合施策,切实提高燃气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推动燃气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燃气经营企业。主要为3个液化气送气点。

(二)燃气用户。包括街道燃气非居民用户和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包括全街道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和机关单位食堂等公共场所)。

三、检查要点

(一)燃气经营企业重点检查8个方面:一查消防通道,重点是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警示标志,重点是入口和外墙是否有禁火安全警示标志,且标志醒目,无模糊、损坏现场;三查人员进出管理,重点是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应有登记,进入生产区的人员着防静电工作服,严禁携带非防爆型电子设备和火种;四查消防器材,重点是检查各分区是否按要求配备足量灭火器,灭火器完好有效,有定期检查记录;五查消防供水设施,重点是消防水管、水枪、接合器和扳手等器材齐全完好,消防栓能正常开启,出水正常,能覆盖站区内主要危险区域;六查电气防爆,重点是电气设施均应防爆,且电缆和接线盒处无破损和孔隙,接地措施完好;七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重点是安全管理架构完善且制度齐全,按要求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八查应急救援准备,重点是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预案齐全且演练及时,应急物资储备充足。

(二)燃气非居民用户重点检查11个方面:一查消防设施,重点是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灭火器、消防水管是否完好有效;二查疏散通道,重点是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楼道、楼梯间有没有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有没有违规占用、堵塞,外墙有没有违规安装铁栅栏、堆放可燃物;三查液化气瓶,重点检查液化气瓶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是否达到使用年限,是否存在违规使用50kg钢瓶,是否随瓶安检;四查燃气管道,重点检查用户户内燃气管道是否存在老化、腐蚀、破损等风险隐患问题;五查燃烧器具,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是否达到使用年限,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双气源”,是否违规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六查连接软管,重点检查连接软管是否使用不锈钢波纹软管或者是燃气专用金属包覆管,室内输送用主管道是否使用钢管,主管道与灶具连接是否使用双头螺纹连接的不锈钢波纹软管或者是燃气专用金属包覆管,连接软管长度是否超过2米,是否存在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等;七查燃气泄漏保护装置,重点检查是否安装工商用途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是否保持24小时在线;八查调压阀,重点检查瓶装液化气用户是否安装可自动切断的钢瓶减压阀,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可调式调压阀;九查用气环境,重点检查燃气具使用场所通风条件好不好,是否存在高层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现象,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等;十查用气合同,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签订供气合同,使用正规气源;十一查检查公示牌,重点检查用户是否落实对户内燃气设施、用气环境、安全条件的每月自查。

(三)燃气居民用户重点检查8个方面:一查液化气瓶,重点检查液化气瓶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是否达到使用年限,是否存在违规使用50kg钢瓶,是否随瓶安检;二查燃气管道,重点检查用户户内是否存在燃气管道是否设置在人员居住和休息房间等隐患问题,燃气管道是否存在老化、腐蚀、破损等风险隐患问题;三查燃烧器具,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是否达到使用年限,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双气源”现象,是否违规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四查连接软管,重点检查连接软管是否使用不锈钢波纹软管或者是燃气专用金属包覆管,室内输送用主管道是否使用钢管,主管道与灶具连接是否使用双头螺纹连接的不锈钢波纹软管或者是燃气专用金属包覆管,连接软管长度是否超过2米,是否存在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等;五查燃气泄漏保护装置,重点检查困难居民用户是否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是否保持24小时在线;六查调压阀,重点检查瓶装液化气用户是否安装可自动切断的钢瓶减压阀,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可调式调压阀;七查用气环境,重点检查燃气具使用场所通风条件好不好,是否存在高层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现象,群租房等场所是否不具备通风条件、是否违规使用燃气,是否将安装有燃气设施的场所改为卧室、浴室或者其他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场所;八查用气合同,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签订供气合同,使用正规气源。

四、任务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要按照街道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辖区内燃气用户开展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街道建管所牵头负责燃气企业及所属燃气场站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加强小区公共燃气设施、开挖施工巡查,及时上报开挖信息,做好燃气公共设施、管道保护。企服、执法大队、教育、卫健、民政、统战、文旅、应急、公安、消防等部门要重点检查餐饮场所、 (略) 场、教学教育、卫生医疗、养老福利、宗教活动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网吧、旅游景点、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场馆、工矿企业、“厂中厂”、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等使用城镇燃气的单位、机构,是否落实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组织开展对生产流通领域、燃气器具“灶管阀”及配件产品质量、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等的监督检查。消防站做好燃气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燃气经营、充装企业和使用燃气的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公安派出所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使用燃气的场所,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大队要加强巡查,严格燃气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各村委组织发动社区网格员队*等基层力量,重点排查辖区内的居民用户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高层建筑等场所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行为。各燃气送气点要完成燃气场站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非居民用户的用气安全检查进行全覆盖,加快完成全年燃气用户入户安检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用户要立即停止供气。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排查涉及地下开挖作业的施工安排,要精准掌握施工区域涉及地下燃气管线布置情况,严格落实开挖会签审批制度,重点排查地下开挖作业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小区公共燃气设施、开挖施工的日常巡查,排查燃气管道附近是否停放电动车、设置充电设施等风险,及时上报开挖信息,做好燃气公共设施、管道保护。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动员全社会参与集中整治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3月至5月)。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单位、场所逐一进行排查,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统筹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我区“安心用气工程”实施意见,2024年6月底前对街道餐饮用户全部完成用气设施改造。对餐饮用户,要做到用气设施隐患“即查即改即换”,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采取停气措施。

(三)巩固提升阶段(6月至11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地区对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场所进一步进行排查,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的,要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街道燃气安全专班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同时,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城镇燃气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城镇燃气消防安全防范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依法履职尽责。各村、各部门、各燃气送气点要高度重视此次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细化目标任务、落实经费保障、明确工作进度、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村、各有关部门、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将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与“安心用气工程”建设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同时,各村、各部门、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作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部门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整治合力。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实行任务清单化管理、隐患清单化整改,严防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问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将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由主要负责人带队的督导检查,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村和部门,严肃通报批评、整改督办,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发生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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