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现代农业产业项目入库及遴选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4-04-02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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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为促进农业产业兴旺,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农业项目储备库的通知》要求,更好适应新形势农业项目管理的需要,加快建立项目储备机制,提前储备一批高质量、可即时启动的项目。进一步推进项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现就申报现代农业产业项目入库及遴选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数量
宿豫区辖区内正常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支持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龙头企业。来龙镇、大兴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数量分别4个以上,其他乡镇、街道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数量分别3个以上。
二、资金支持方向
(一)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能力提升。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生产基地扩建、改善生产条件、购置设备、提升经营水平, (略) 场竞争力等。
(二)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壮大发展。支持领军型农业企业围绕核心技术、先进业态开展重大协同创新,扩大生产规模、改进生产设施等。
(三)支持农产品加工能力建设。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改善或建设清洗、包装、烘干等初加工设施装备。
(四)支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培育一批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略) 场条件。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做好资格审查、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等工作,对于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运营管理规范、连续2年以上获得承担项目任务资格的服务主体,可以直接纳入名录库。择优遴选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选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三是在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补助方式和标准
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 (略) 厅、市局下发实施方案文件为准。
四、报送要求
(一)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通过多种渠道方式进行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主动向注册所在地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局申报,乡镇(街道)汇总后统一报送。
(二)信用审查。申报主体要提供通过公共信用平台系统信用审查,严重失信单位或个人不得申报(申报主体及法人征信报告随附件1-2一并上报)。
(三)财务报表。各新型经营主体须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台账。
(四)报送时间。请于**日前将附件1-2纸质盖章相关资料报送至宿豫区农业农村局315室乡村产业发展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乐天、周措,电话:*。
?附件:1. 宿豫区现代农业产业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
???????2. 宿豫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申报表
?????????????????????????????????????????????????????????????????????? (略) 宿豫区农业农村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