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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安检中心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024年04月03日   湖北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03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664.57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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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物流安检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FJ-*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流安检中心项 (略) 监狱管理局以鄂监复[2022]12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清河北路以东、内环北线以北。
建设规模:仓库地上2层,建筑高度为11m,建筑面积为3188.93平方米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物流安检中心仓库主体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范围内以及竣工后缺陷责任期内修复等所有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93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1)本项目是 (略) 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不属于 (2)本项目是否给予国企与民企组建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专项加分: 不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注:独立承包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3.1.2.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独立承包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3.1.3.财务要求:近三年无亏损,提供 2020年、2021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 注:独立承包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3.1.4.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截止前60个月,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 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同时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信息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 (略) 级 (略) 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注:独立承包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提供均有效。 3.1.5.人员要求: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经理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1月--2024年3月社保缴费证明)。其他人员要求: ①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 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年限以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②施工员持有土建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持有土建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③资料员、材料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④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⑤技术负责人及以上五大员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1月--2024年3月)社保缴费证明。 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 (略) 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6).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第1)—6)条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第7)—8)条投标人自行通过相应网站查询信用信息,并提供本公告布之后带有日期的查询结果“截图”)。注:独立承包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招标投标信用综合评价分提取的分值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分值。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日至**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略) (略)
&nbhttp://**地址: (略) 高新区团山镇长虹北路133号
&nbhttp://**联系人:孔主任
&nbhttp://**电话:0710-*
&nbhttp://**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国华 (略)
&nbhttp://**地址: (略) 高新区内环路卧龙大道派客国际(襄轴家园)写字楼A-1栋10层
&nbhttp://**联系人:郭栋、陈强
&nbhttp://**电话:0710-*
&nbhttp://**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nbhttp://**地址: (略) 高新区台子湾路77号
&nbhttp://**联系人:综合受理窗口
&nbhttp://**电话:0710-*
&nbhttp://**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nbhttp://**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nbhttp://**地址: (略) 高 (略) 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四楼
&nbhttp://**联系人:管理科
&nbhttp://**电话(传真):0710-*
&nbhttp://**电子邮箱: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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