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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北化院第二期实验室干式化学过滤器框架协议采购北化院第二期实验室干式化学过滤器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2024年04月03日   北京
招标变更
发布时间 2024-04-03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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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北化院第二期实验室干式化学过滤器框架协议采购北化院第二期实验室干式化学过滤器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第2次变更]
发布日期:**日浏览量:0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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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委托,对 (略) 干式化学过滤器框架协议招标采购(KB8)所需 (略) 第二期实验室干式化学过滤器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3833-2831-B1

2.项目内容: (略) 干式化学过滤器框架协议招标采购(KB8)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实验室辅助设备
1.00
包1- (略) 第二期实验室干式化学过滤器框架协议采购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到买方需求后,在24小时内给予响应。如有需要,48小时内提供现场服务。

3.1.7 提供产品检测平台现场照片,检测平台能够满足设备参数(包括设备阻力,设备过滤气体能力)检验论证,可以模拟满足实际应用的参数,包括设备实际应用的风量、风速、标样气体浓度等皆必须与真实设备实际应用环境相吻合或者接近,附检测平台最近批次出具的检验报告。

3.1.8 投标人提供具有实验室同类型业绩至少3个,提供可以证明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内产品名称必须标明为干式化学过滤器或者排风废气处理装置),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的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还应包括:风量信息、项目名称、关键技术参数、技术协议等。

3.1.9 《干式化学过滤器数据表》为必须应答项,技术要求参数均需以实际参数响应(具体数值),不得以“满足或满足要求”来简单应答,须投标人填写后盖公章,否则视为无实质性响应 。

3.1.10 料表必须逐一选型响应报价,且为同一品牌或生产商的产品。报价缺项及两个品牌或生产商(含两个)响应否决投标。

3.1.11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干式化学过滤器填充催化氧化吸附催化剂的净化效率、再生次数及再生效率承诺书。

3.1.12 提供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针对过滤效率和风阻的检测报告。

3.1.13 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联合体投标。

3.1.14 满足《干式化学过滤器技术要求》,*号项为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

3.1.15 须提供第三方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干式化学过滤器的漏风率、噪音和形变量检测报告,报告必须具备CMA、CNAS、ILAC-MRA认证(原件备查)。

3.1.16 单体过滤模块应至少能能够通过酸性气体、V0C气体两种类别的挑战实验,对有机气体的净化效率≥90%,对硫化氢的净化效率≥99%实验的条件须满足:单体模块风量不小于600CMH (上下浮动不超过2%),上游测试标样气体浓度不低于10mg/m3,样品装置建议外形尺寸满足长*高*进风面=600*595*295(mm),尺寸或者装置总体积上下浮动不超过5%,能够体现模块净化效率不小于90%,提供第三方国家权威机构相关检测报告,报告必须具备CMA、CNAS、ILAC-MRA认证。

3.1.17 须提供第三方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过滤模块的阻力检测报告,报告必须具备CMA、CNAS、ILAC-MRA认证(原件备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日 8:00至**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日 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日 09:00前与寻靖宇联系,技术咨询请与丛林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

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寻靖宇
电 话:
010-*
电 子 邮 件:
*@*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丛林
电 话:
010-*
电 子 邮 件:
congl.*@*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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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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