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东荣分院精神科等改造项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藤县 (略) 医 (略) 精神科等改造项目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1001 | ||||||
招标人 | 藤县 (略)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藤县 (略)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祥裕 (略)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略) 综合业务楼4-5层、公卫楼4层等相关楼层进行改造建设,改造面积约1300平方米。(发标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 | ||||||||
开标时间 | **日09:00 | 开标地点 | 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号开标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 (略)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 | ¥*.93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覃爱群(注册编号:桂建安B(2019)*;桂*;身份证号:*********102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文娟(身份证号:*********3045;桂建安C3(2019)*【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无要求 奖项: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本项评审内容各投标人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均以满分计取。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 | ¥*.98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世柳(注册编号:桂建安B(2022)*;桂*;身份证号:*********383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黎宪宁(身份证号:*********2848;桂建安C3(2020)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无要求 奖项: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本项评审内容各投标人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均以满分计取。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 | ¥*.27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海峰(注册编号:桂建安B(2019)*;桂* ;身份证号:*********023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丹(身份证号:*********8005;桂建安C3(2018)*)【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无要求 奖项: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本项评审内容各投标人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均以满分计取。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藤县)、中国政府采购网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