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广西 (略) 及其利害关系人汤旗、熊军:
(略) 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取证查明事实,广西 (略) 提交 (略) 登记。广西 (略) 2018年 (略) 注册登记时提交虚假住所材料, (略) 登记,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及六十九条第二款、《 (略) 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及《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决定撤销广西 (略) 设立登记许可。
对 (略) 设立登记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及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广西 (略) 及其利害关系人汤旗、熊军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广西 (略) 及其利害关系人汤旗、熊军应在收到本《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起5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陈述、
申辩意见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撤销广西 (略) 设立登记的决定。
特此告知!
(略) 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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