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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蒗县永宁镇泸沽湖流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04月08日   云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蒗县永宁镇泸沽湖流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

传真:0888-*

通讯地址: (略) 古城区象山路

邮编:*

项目名称

宁蒗县永宁镇泸沽湖流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宁蒗县永宁镇

建设单位

丽江泸沽湖管理局

评价单位

山东同济环 (略)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1)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维护原建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转并添置垃圾收集转运车、泔水车、洗扫车等10辆;(2)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沿湖村落蒗放村至大落水村新增一条DN200污水压力管线,管线长度6300米,更换污水提升泵4台;更换竹地污水处理厂达到使用年限的MBR膜处理设备、风机、电机、计量泵、阀门、接头等设备;沿湖村落10座污水泵房新建或改造。永宁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主要完善永宁镇坝区永宁村委会(高河坎、高河坎新村、内坝、纳哈瓦、上开基、下开基、八七、海衣角、陈家湾、忠实、扎实),泥鳅沟村委会(上者波村、中者波村、下者波村、中梁子、水蜡烛、泥鳅沟)的接户支管,建设成品户收集井1614座,完善接户支管39594米。新增火山、嘎尔村、蓝瓦村、拖支村、拖支瓦厂管网敷设,建设12344米污水干管、检查井400座;里格主泵站至里格垭口新增一条DN160污水压力管线,管线长度1900米,配置污水提升泵2台,发电机一套,电控柜等;延伸中旅泸沽湖格 (略) 政污水管网700米,管径为DN300;路面开挖及恢复27073平方米。新增以满瓦、高明、巴珠、阿古瓦、拉罗瓦、达坡、*波瓦、生洛、黑瓦罗、纳哈瓦、中瓦管网敷设,建设成品户收集井1134座,建设39838米污水干管及配套支管27196米、检查井1464座、道路开挖及恢复44614平方米。污水管道均为埋管敷设。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为5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0.35%。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生态环境: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①施工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包括生态保护的科普知识、相关法规、本工程拟采用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意义等;②为了加强项目建设区及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及实施力度,建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协商制订相应环境保护奖惩制度,明确环保职责,提高施工主体的环保主人翁责任感,禁止随意破坏植被的活动,切实做好占用区周边植被的生态保护工作;③加强森林防火方面知识宣传,禁止野外用火,并在各施工区分别设置环保宣传牌和防火警示牌,共设置3块;④在沟谷区靠近保存较好的针叶林林区的路段设置哨卡及路障,防止施工无关人员*意进入林区。⑤严格执行保护区的相关条例和规定,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⑥杜绝在保护区内设置弃渣场、取土场,规范存料场等对环境有影响的用地,及时将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出保护区妥善处置。施工用到的设施设备木质包装材料应加强检疫,防止外来有害物种进入保护区。⑦施工中不得砍伐周边植物作为临时建筑用材。保护区管护局应对整个建设过程实行监管,一经发现有违反森林法和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行为,必须马上制止并进行处罚;⑧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2、 动物保护措施:①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禁止施工扩大进入划定以外的区域,除征占区域外,尽可能保持现有*生生态的完整。工程施工期尽可能地保留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减少对植被、农田的破坏,尽量利用原有的道路作为施工道路,避免对动物生境造成更大的破坏。②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禁止废土方进入河流污染水体,以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尽量少受影响。处理好施工“三废”,禁止向自然环境中排放,以免对动物生境造成污染和破坏。③在工程施工区设置标志及宣传牌,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工作,鼓励附近群众和施工人员积极主动的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动物生境。④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对施工人员明确规定严禁猎杀野生动物,通过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普及、在施工区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及警告牌等措施进行宣传,树立施工人员的模范环保意识。⑤施工结束后对迹地进行及时的绿化恢复,并在运输、施工中注意保护野生动物。

3、 水生态保护措施:①加强宣传,制定规章制度,设置水生生物保护警示牌,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捞鱼类。②加强监督,严格按环保要求施工,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须按照环保要求回用,防止影响水生生物环境的污染事故发生。

废气:①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开挖和回填作业,减少开挖土方的露天堆放时间,尽量做到随挖随填。②遇大风、尘暴天气应停止施工,并对土方及粉料进行遮盖,防止空气中尘量的增加。③对施工场地采取围挡、围护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在本项目场地周围设置适当高度(不低于2.5m)的围挡,可有效减少扬尘的影响。④使用商品混凝土,可防止混凝土制备所产生的粉尘。⑤针对施工任务和施工场地环境状况,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采取集中逐段施工方式,缩短施工周期,减少施工现场的工作面,减轻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⑥施工道路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清扫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⑦施工现场只存放用于回填的土方量,不可利用的土方要及时运走,并且避免露天堆放。干燥季节要适时地对现场存放的土方洒水,保持其表面潮湿,必要时加盖篷布等遮盖物遮盖,以避免扬尘产生。⑧土石方及材料运输车辆应采取遮盖、密闭措施。

废水:①根据施工片区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容积0.5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收集于临时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作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②本项目闭水试验主要抽取附近地表水进行,试压废水水污染物主要为冲刷管壁产生的SS,含量较少,水质与使用前变化不大,就近泵入雨水沟或河流。③项目在施工期间应尽量避开雨天开挖,挖方弃土和建筑材料应加盖篷布遮盖,施工场地应加强管理,尽量保持场地平整,其建筑材料及土石方堆放坡面应平整,建设单位应在污水管线施工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堆放地点设置临时的排水沟渠,堆场附近设置隔离阻挡物等措施加以控制。

噪声:①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机械,控制噪声污染。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同时对设备安装减振垫,必要时应对大型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②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杜绝人为敲打、野蛮装卸等现象,规范建筑物料、车辆进出工地高速行驶、鸣笛等。③项目所涉及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规范文明施工,在施工作业时不得敲打钢管、模板等施工器具,尽量减少噪声。④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尽量将施工机械远离环境敏感点。⑤设备尽量不集中时间段施工,并将其尽可能移至距离敏感点较远处,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⑥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应文明施工,做好区内交通组织,施工场地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设立专人负责。

固体废物: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永宁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③施工过程中拆除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③施工弃渣处理措施:开挖土石方于施工现场临时堆存,待回填完成后,多余土石方及时清运至合法弃土场处置。弃渣的处置应结合水土保持方案进行。

营运期:

废气:检查井日常维护检修、清掏产生的恶臭,通过缩短清掏时间,清掏完成后及时对淤泥进行清运、防止淤泥洒落地面等措施减轻恶臭对环境的影响。

固废:运营期产生的检查井清掏的污泥,清运至永宁镇污水处理厂和竹地污水处理厂,与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一并进行脱水处理,使含水率低于60%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泸沽湖垃圾填埋场处置。原有提升泵站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纳入竹地污水处理厂和永宁镇污水处理厂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后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环境风险:在清掏检查井污泥时,首先应打开检查井盖板,通过自然扩散排出井内恶臭污染物,避免恶臭污染物聚集井内,及时疏通检查井。同时,应定期巡视穿越河流的架空铺设管道,加强该段管网的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支墩一旦发生损坏,应立即进行建设稳固。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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