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8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 *MB*R/2024-25369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4年4月8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评;拟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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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信地址:南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制剂产品产能调整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新科二路23号 | 南京 (略) |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南京江北新区)新科二路23号海鲸药业老厂区,拟依托老厂区现有软胶囊车间、液体制剂车间、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口服液车间和设备,新购部分设备配件对现有部分设备和生产线进行升级,对现有产品方案进行调整(新增部分产品产能,同时对部分产品产能进行削减),建设制剂产品产能调整项目。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 (一)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A区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经厂区现有1#污水站处理后,与废气处理装置废水、B区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混合经厂区现有2#污水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排至桥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A区制剂车间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B区制剂车间废气经“布袋除尘+冷凝+三级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污水站废气、2#危废库废气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三)合理布局离心机、机械搅拌器及真空水泵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废药品、废药瓶、废滤渣、废包装材料(接触药品)、水处理污泥、油水混合物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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