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武义江流域防洪减灾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河道治理工程一期清溪口水库溢洪道下游至东皋村段
项目名称: | 武义县武义江流域防洪减灾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河道治理工程一期(清溪口水库溢洪道下游至东皋村段) | 项目代码: | 2401-*-04-01-* | |||||
招标人: | 名称:武义国有 (略) 地址: (略) 武义县壶山街道武阳西路124号 联系人:王江春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12楼 联系人:何俊 电话:* | |||||
标段(包)名称: | 武义县武义江流域防洪减灾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河道治理工程一期(清溪口水库溢洪道下游至东皋村段) | 标段(包)编号: | A**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具体见资格条件要求附表。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4、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5、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应为不同的人担任。6、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略) 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人员相互兼任。7、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 (略) 水利厅“透明工程”或“ (略) (略) 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省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 (略) (略) 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注:若发现上报的公示人员信息虚报,将按照《 (略) (略) 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要求对有关企业和人员按照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8、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均须具有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个月(2023年11月、2023年12月、2024年1月、2024年2月)中任意连续缴纳3个月的个人社保明细清单(出具或打印的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30日历天内有效),其它无效(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退休人员有效身份证体现的出生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超过65周岁)。9、根据《 (略) 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2020]1号)规定, (略) 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 (略) 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 (略) 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1 | (略) (略) | 10,440,000.00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徐莉 | 二级建造师(浙*4) | 符合要求条件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 |||||||
公示起止日期: | **至**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武义国有 (略) (电话0579-*)、武义县水务局(电话:0579-*)、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79-*) | |||||||
评标时间: | ** 09:30: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室二 | |||||
行政监督机构: | 武义县水务局 | 电话: | 0579-* | |||||
信息来源: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分中心 | 接收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