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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镇大魏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年04月09日   江苏
招标公告  标书
发布时间 2024-04-09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159.84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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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岚山镇大魏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7 项目名称 岚山镇大魏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E** 标段名称 岚山镇大魏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日 公告结束时间 **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岚山镇大魏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山镇大魏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关于关于岚山镇大魏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 睢经济发投[202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岚山镇大魏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岚山镇大魏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岚山镇大魏村

2.1.2建设规模:拟新建建筑面积720平方米,包括给排水,道路,绿化,照明,停车场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约 159.84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给排水,道路,绿化,照明,停车场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

3.8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04月09日至**日9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04月23 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9.1 行政监督机构名称: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2 监督电话:0516-*

9.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宁县岚山镇大魏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泽 (略)

地 址:睢宁县岚山镇 地 址:睢宁县元府西路252号

联 系 人: 陈飞翔 联 系 人:仝主任

电 话:* 电 话:0516-*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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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岚山镇大魏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山镇大魏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关于关于岚山镇大魏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 睢经济发投[202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岚山镇大魏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岚山镇大魏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岚山镇大魏村

2.1.2建设规模:拟新建建筑面积720平方米,包括给排水,道路,绿化,照明,停车场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约 159.84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给排水,道路,绿化,照明,停车场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

3.8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04月09日至**日9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04月23 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9.1 行政监督机构名称: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2 监督电话:0516-*

9.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宁县岚山镇大魏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泽 (略)

地 址:睢宁县岚山镇 地 址:睢宁县元府西路252号

联 系 人: 陈飞翔 联 系 人:仝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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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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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 标段名称 岚山镇大魏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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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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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日 公告结束时间 **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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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山镇大魏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关于关于岚山镇大魏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 睢经济发投[202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岚山镇大魏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岚山镇大魏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岚山镇大魏村

2.1.2建设规模:拟新建建筑面积720平方米,包括给排水,道路,绿化,照明,停车场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约 159.84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给排水,道路,绿化,照明,停车场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

3.8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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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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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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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9.1 行政监督机构名称: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2 监督电话:0516-*

9.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宁县岚山镇大魏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泽 (略)

地 址:睢宁县岚山镇 地 址:睢宁县元府西路252号

联 系 人: 陈飞翔 联 系 人:仝主任

电 话:* 电 话: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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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山镇大魏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关于关于岚山镇大魏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 睢经济发投[202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岚山镇大魏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岚山镇大魏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岚山镇大魏村

2.1.2建设规模:拟新建建筑面积720平方米,包括给排水,道路,绿化,照明,停车场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约 159.84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给排水,道路,绿化,照明,停车场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

3.8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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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04月23 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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