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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曙光路北段五套住屋出租第二次挂牌

2024年04月09日   云南
土地挂牌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国有资产出租挂牌公告

(2024)5号


出租人: (略)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永安路37号

交易机构: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 (略) 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四楼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20〕3号)、《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云财资〔2020〕127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480号)等文件规定,以挂牌方式公 (略) 官渡区曙光路北段五套住屋使用权。出租内容公布如下: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略) 官渡区曙光路北段的五 (略) 经济贸易委员会(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房改房,由于所使用的土地为集体土地,该五套住房未办理独立产权,但有资料可证明房屋权属。房屋详情见下表:

序号

建筑物名称

房屋用途

出租建筑面积(m2)

1

曙光路北段9号车库楼2单元202号

住宅 (简装)

63.51

2

曙光路北段9号车库楼2单元609号

63.51

3

曙光路北段9号车库楼3单元508号

50.61

4

曙光路北段9号6栋4单元617号

51.01

5

曙光路北段15号1栋1单元508号

50.30

二、出租方式

本项目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出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三、出租底价及竞价增价幅度

序 号

建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

出租底价 (万元/年)

竞价增价幅度(万元)

1

曙光路北段9号车库楼2单元202号

63.51

1.58

0.02

2

曙光路北段9号车库楼2单元609号

63.51

1.54

0.02

3

曙光路北段9号车库楼3单元508号

50.61

1.62

0.02

4

曙光路北段9号6栋4单元617号

51.01

1.54

0.02

5

曙光路北段15号1栋1单元508号

50.30

1.59

0.02

四、合同签订及押金

本项目五套住房每套单独出租,合同一次签订,租期截止**日,竞得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出租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付合同第一年住房租金和住房出租押金0.15万元,不接受分期付款方式,以后每年度住房租金于下年度开始后的30日内一次性全额付清。

五、出租条件

(一)使用经营范围必须符 (略) 管理规定,不得用作娱乐场所及造成污染危险性行业。

(二)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经营范围,如需更改经营范围应提前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

(三)承租人必须合法经营,不得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一经相关部门查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且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

(四)竞租人不允许为联合体。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得出现二次转租、转包行为及分租,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

(五)租赁物业使用条件:承租人须遵守出租人的物业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尤其不得改变承重墙结构),装修前承租人须将房屋装修施工方案交由出租人批准同意后方可装修。租赁期间租赁范围内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六、报名参加竞租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一)资格条件

1、竞租人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2、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自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竞租。

(二)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竞租人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人委托他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竞租人为自然人,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竞买承诺书。竞租人应承诺自愿申请参加该项目的网上挂牌公开对外招租,了解公告项目情况,自愿遵守该项目网上挂牌公告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并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其它要求

本项目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用扫描件上传即可,具体要求详见公告第十一条。报名须提交的表格资料均有模版,请竞租申请人访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选择“省本级”,并确保切换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界面),进入“办事指南”下载专区下载。

七、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日(星期二)9:00至**日(星期三)17:00止。

八、报名资格确定

竞租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资料,并查看审核结果。报名时间截止,不得修改报名资料,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竞租申请人取得《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

竞租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保证金足额到帐后,竞租申请人必须在交易平台上进行保证金确认,成为竞租人,方可参与网上竞价。由于竞租申请人未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租申请人自行承担。

九、竞租保证金

(一)本项目五套住房每套竞租保证金为0.08万元。

(二)保证金须在**日(星期二)15:00前缴纳至《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指定的账户并完成保证金确认。保证金由竞租申请人缴纳(公司从基本帐户支付,个人由本人名字的帐户支付),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三)竞得人在竞价结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对交易各方具有合同效力,竞得人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放弃竞得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出租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要求交付年租金和房屋出租押金。出租合同上传到交易平台进行归档备案后,方可退还竞租保证金。

(五)其他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挂牌结束5个工作日内自动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十、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一)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时间为**日(星期四)9:00至**日(星期二)15:00时止。自由竞价时间截止时进入限时竞价期,仍有竞租人要求报价的,以自由竞价截止时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以每4分钟为周期进行限时竞价,出价最高的竞租人为竞得人。请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限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竞价。

竞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401室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为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的,请携带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得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竞价规则

1.以增价方式报价,每次增价幅度要大于或等于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方有效。

2.报价自由。竞租人在报价期内可不报价,也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有效报价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报价应当谨慎,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3.竞价期限内无人报价的,不成交;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租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租人报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限时竞价阶段以每4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络竞价结束,出价最高的竞租人为竞得人。

十一、以下内容请务必详细阅读:

1.本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竞租申请人需在网站上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竞租。请竞租申请人访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选择“省本级”,并确保切换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界面),进入“办事指南”下载专区查看《 (略) 国有产权系统操作手册》,按手册说明进行用户注册和竞租操作。

2.竞租申请人应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报名经确认后,即视为对挂牌公告及勘查区块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包括但不限于面积、质量、数量及瑕疵等),并对提交的资料文件和有关承诺承担责任。

3.网上挂牌交易流程如下:用户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项目报名->查验报名资料->资格确认->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确认->竞价(含限时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竞得人上传合同备案->结果公示。

4.如出现导致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况,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第四章规定处理。若竞买人因自身网络、设备故障及操作不当造成无法正常竞价的,应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组织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挂牌期间业务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咨询电话:0871-*

网站咨询服务电话:010-*

数字证书运维服务24小时客服热线: 400-6727-666,工作日联系电话:0871-*

本项目现场踏勘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

现场踏勘时间安排:具体时间以双方协商为准。

十三、其它事项

公告解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日


标签: 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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