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2024年04月0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04月0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04月09日   浙江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000吨改性塑料粒子生产线迁建项目

(略) 鄞州区咸祥镇定海路28号

宁波广 (略)

本项目投入240万购置双螺杆挤出机、混料机、叉车等设备,形成年产量3000吨改性塑料粒子的生产能力。

采取本报告中所述的环保要求和治理措施并落到实处,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2

年加工2万台永磁同步电机项目

(略) 鄞州区明光路388号

(略)

(略) 租 (略) (略) 鄞州区明光路388号 (略) 部分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企业主要从事电气设备、电机及其配件的加工制造,达产后可形成年加工2万台永磁同步电机的生产规模。

浸漆、烘干废气:车间整体密闭,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 灌胶、固化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DA002);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包装材料、废线皮、废线头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绝缘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胶、废包装桶分类收集后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要求企业收集装袋或桶装后存放于固定场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传真:*

·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标签: 审批 环评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您已成功参与促销活动!
稍候客服经理将会与您联系,请保持通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