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生产建设项目一期环保设施竣工验
关于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生产建设项目(一期)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生产建设项目(一期)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深圳安 (略)
建设地点: (略) 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1B栋7、9、10、11楼
建设内容:从事陶瓷电容、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汽车氧传感器、氧传感器芯体及氮氧传感器芯体、压力传感器、液压力传感器、其它压力传感器的生产加工。
验收范围:针对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生产建设项目(一期)环保处理设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结论:深圳安 (略) 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 “三同时”制度,认真履行了环保备案手续,目前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已在工程实际建设和试运行中得到严格落实,根据现场调查结果以及项目不合格情形对照表,该项目不存在不合格情形,具备了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建议通过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机构: (略) (略)
验收检测单位: (略) (略)
公众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自**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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