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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东川区移民搬迁创业就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2024年04月10日   云南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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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东川区移民搬迁创业就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东川区移民搬迁创业就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川区移民搬迁创业就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川区碧谷街道起嘎社区

建设单位: (略) 东川区移民综合服务中心

环评单位:云南恒成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设两栋标准化厂房,其中1#楼建筑面积7947.80m2,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19.80米;2#楼建筑面积8437.48m2,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18.90米。项目区域配套建设消防水池、给排水管网、道路及停车场等。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有施工扬尘及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在保证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尽量缩小施工范围,以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量。

②施工场界设置高度不低于 2.5m 的围挡,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③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土石方,定期清扫,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采用篷布覆盖。

④基础工程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作业时,采取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⑤在施工工地的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生活区、主要通道等区域进行硬底化,并安装喷淋设备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

⑥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

⑦在施工场地安排专门员工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不少于3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要适当增加洒水次数。遇到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

⑧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也应该加强管理,减速慢行,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防止在运输途中发生跑、冒、漏、滴。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项目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入驻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产生的工业废气、生活垃圾、化粪池产生的恶臭,以及进出项目区域的车辆排放的尾气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垃圾收集桶设置为盖式垃圾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②将化粪池设置于绿化带内,设置为地埋式,并且污泥定期清掏。

③通过采取对运输车辆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从而减少汽车尾气产生。

项目运营期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其余尚未确定的拟入驻企业执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入驻企业另行编制的环评文件和其批复文件的规定执行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为少量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雨季地表径流。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在施工场地修建一个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施工废水沉淀池(1个,5m3)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

②项目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如厕依托项目周边已建卫生间,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洗脸等清洁废水。施工期间生活污水经经沉淀池(容积1m3)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区的洒水降尘,不排放。

③在施工现场建设截排水沟,并在场区低洼地带设置沉淀池(1个,20m3),地表径流经截排水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后,SS将显著下降,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经征得有关部门许可后外排,禁止含大量泥沙或未经处理 (略) 政管网及水体。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就业人员生活污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生活污水经厂区公用总容积为80m3的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进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本环评要求后续入驻企业的的生产废水应按该企业另行办理的环评文件及其批复文件中的要求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再与厂区化粪池出水合并由厂区东南侧污水总排放口外排进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川区污水处理厂。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施工车辆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施工作业。

②项目应加快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噪施工设备应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噪声较大的施工设备尽量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及其他居住区、学校。

④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合理安排运输时间。

⑤在项目施工场地边界设置临时施工围墙进行隔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交通运输噪声以及后续厂房招商引资入驻企业的生产设备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置禁鸣标志牌及限速牌,加强车辆管理,车辆在项目区域内禁止鸣笛。

项目运营期厂区东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营运期厂区北厂界、西厂界、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工程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区内回填,施工过程中能做到挖填平衡,无需要外运的废弃土石。

②拆除原有旧厂房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后,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回填。

③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经项目设置的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化粪池污泥和就业人员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生活垃圾收经项目区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东川区移民搬迁创业就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

东川区移民搬迁创业就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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