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专家团队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4-12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540.0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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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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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发布时间:** 00:00
项目概况 (略) 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专家团队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4-28 | |||||||||||
2、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专家团队技术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4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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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通过采购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技术服务,客观真 (略)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和演变趋势,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和监管执法实时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实现对污染物的实时监控、精准排查、精细化管理,有的放矢的治理区域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同时,结合考核目标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配合采购方完成大气污染 (略) 定考核目标任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咨询服务、大气污染防治激光雷达溯源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应急监测服务、大气污染防治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培训。 5.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5.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1)~(5)条内容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信用承诺函;投标人在中标后,应按下述(1)~(5)条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可以对所有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存档。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线上递交,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供应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 收取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 收取金额:67800元。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 |||||||||||
地址: (略) 源汇区翠华山路99号 | |||||||||||
联系人:邢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略) | |||||||||||
地址: (略) 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幢5层A座 | |||||||||||
联系人:胡女士、苟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苟燕涛 | |||||||||||
联系方式:*、03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