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五丰、后安高品质油茶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潮南区胪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申请审批潮南区胪岗镇五丰、后安高品质油茶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潮南区胪岗镇五丰、后安高品质油茶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用地范围约531亩,平整山地,种植油茶约28440株,间距约3.5米/株。利用原有建筑物及临设进行加工工坊改造,占地面积约364平方米,引入加工设施2套。计划工期:10个月。
三、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65.92万元,其中建安费483.39万元,其他费用82.53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及镇自筹解决。
四、工程招标核准: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建安工程采用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勘察、设计和监理可不采用招标。
五、鼓励项目试点实施以工代赈工作,应在设计、招标投标过程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在工程服务合同中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义务。
六、你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切实加强林地、环保、节能管理工作,落实林地保护、环保和节能措施,同时要落实各项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措施,防止拖欠工程款,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设计,严格控制投资规模。按照国家、省、市和区有关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发挥预期效益。
八、 (略) 投资项目代码:2401-*-20-01-*。
九、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