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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6日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有限公司市级储备小麦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交易公告

2024年04月12日   河南
招标公告  附件
发布时间 2024-04-12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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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 (略) 委托,郑 (略) 场定于**日通过郑 (略) 场场际交易系统举办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对4月12日流拍标的重新挂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醒

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即购销价差竞价),是指委托方与竞价中标方通过一次交易实现同等数量粮油采购和销售同步完成的交易模式。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对应的采购标的物同时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结果为准,采购价格按照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不变。

竞价参与方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交易细则和交易清单, (略) 场和政策风险、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后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类型为以采竞销,交易完成后,委托方与中标方通过郑 (略) 场场际交易系统签订同等数量粮油购销合同。

二、交易安排

交易时间:**日10:00开始

品种:小麦

数量:10083.57吨

标的交收地:详见交易清单

三、交货时间、价格及质量标准约定

(一)交货时间

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履约期限和出入库作业期限详见交易清单。

(二)交易价格

1、销售价格是以竞价方式产生(竞拍底价详见交易清单),交货地点为委托方指定地点,价格类型为卖方散粮汽车板价无水、杂增扣量。竞价每次60秒,价格最高者中标。按每吨5元或5元的整数倍递升报价。

2、采购价格是清单公布价格(详见交易清单),交货地点为委托方指定地点,价格类型为散粮到库价。

(三)交易粮食生产年限、产地和质量指标

1、轮出销售粮食。粮食生产年限、产地、质量参考指标等详见交易清单。质量以仓内实物为准,有意向参与竞价的会员,可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委托方可配合看样人在库内进行质量检验)、路况及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竞价交易过程中买方一经确认成交就表示完全认可库存粮食质量。未看样参与交易的视同认可标的质量,参与交易视同对委托销售粮食的各类质量指标充分认可,自觉履行成交后各项义务,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进行商务申诉。

看样时间:4月12日-4月16日8:00-17:00(节假日除外)

2、轮入新粮质量要求。必须为2024年新产小麦,质量标准详见交易清单。

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由采购方进行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称重入库,检测不合格退回。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送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为依据(相关检测费用由差错方负担)。

3、数量以实际交收库点地磅计量为准,各实际交收库点均严格按照要求定期请第三方计量检定机构对地衡进行检定校准。

四、保证金、粮款汇款账户和资金结算

(一)竞拍方按照拟交易数量在交易前分别预交销售合同保证金1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采购合同保证金1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共计保证金220元/吨。两项保证金于交易前一个工作日到达郑 (略) 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郑 (略) 场有限公司

汇款账户: (略) 郑州商务外环路支行

帐 号:4199 0101 0100 0176 12

(二)本次交易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1.6‰向竞得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手续费从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免收采购合同手续费。但在交易中出现违约行为的,违约数量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三)竞价成交后,系统即时根据交易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自动生成电子合同。委托方与中标方自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联系郑 (略) 场签订购销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则对竞买(卖)人作违约处理。

(四)销售合同的执行实行先款后货。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出库期内按到款进度发货。合同履约执行完毕后,凭双方签订的《验收确认单》清退竞拍方销售保证金。如销售合同违约,采购合同一同默认违约条款处理。

(五)采购合同的执行实行先货后款。委托方在交货期限内按到货进度付款,由买卖双方分批次自行结算货款。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入库期内按到货进度付款,到货数量为到货验收合格后结算单数量;待支付至总货款的90%以后暂停支付,剩余10%货款在收到中标方提供的全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结清。合同履约执行完毕后,凭双方签订的《验收确认单》清退竞拍方采购保证金。

五、其他事项

(一)参与交易方须承诺向委托方销售的粮食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非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陈粮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轮出陈粮;参与交易方须承诺从委托方采购的粮食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不得流转或销售用作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食。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索赔、任何花费(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因遭受行政执法而支出的罚款与费用等)。

(二)其他:其他事项详见郑 (略) 场(http://**)《**日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 (略) 市级储备(小麦)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交易细则》。

联系电话:(0371) * 娄 青

特此公告。

**日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 (略) 市级储备(小麦)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交易清单.xls

**日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 (略) 市级储备(小麦)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交易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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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交易会 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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