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大浪北路市政工程-明渠工程使用林地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略) 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略) 政工程-明渠工程拟永久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 (略) 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 ||
项目名称 | (略) 政工程-明渠工程 | 项目类型 | 1-基础设施 |
项目批准机关 | (略) 龙华区 发展和改革局 | 批准文号 | 深龙华发改〔2018〕4号 |
被用地单位 | (略) 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 | ||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 0.2011 | 使用期限 | 永久 |
备注 | 附件: (略) 政工程-明渠工程地理位置示意图 |
二、公示时间
**日至**日(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公示期间,本公示内容将在两个网站及项目现场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
2.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http://**)
单位地址: (略) 龙华区清湖路国鸿大厦6栋
邮政编码:*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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