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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漳圣王文化交流中心配套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4年04月12日   福建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略) (略) :

上报《关于申请审批开漳圣王文化交流中心配套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漳城政〔2024〕1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6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404-*-04-01-*),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

二、建设地点: (略) 芗城区,规划范围为圣王大道以东,联十一线以北。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拟新建建筑面积3535㎡,场地铺装4440㎡。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景观构筑物工程、场地铺装工程和桥梁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3982.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1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584.50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82.9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统筹安排。

该项目需按规定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手续,否则该批复无效。

五、建设期限:24个月。

六、节能减排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节能减排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落实。

七、招标内容:根据《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略) 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政办〔2021〕23号),在下一步设计及施工 (略) 设计,确保海绵工程举措和做法在施工中落实。

十一、项目属政府投资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标签: 配套工程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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