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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徽科技--拟批准公示

2024年04月12日   天津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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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 (略) 工业地块生产项目(一期)(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工业地块生产项目(一期)(重大变动)

(略)

(略) 津南区小站镇北马路北侧

中环广源 (略)

(略) 场需求 (略) 拟投资*.6万元, (略) 津南区小站镇北马路北侧建设 (略) 工业地块生产项目(一期)。该项目于2023年10月委托编制完成《 (略) 工业地块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通过津南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批复文号:津南审批二科〔2023〕122号),建设规模为年产高磁感取向硅钢(HIB)8万吨,目前项目未建成投产。

2023年10月, (略) 工业地块生产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履行时,连续罩式炉、单体罩式炉热处理保护气体氢气为外购,辅助工序中胶辊修磨及刀具的修磨以切削液为载体进行湿磨。现出于成本考虑氢气改为厂区自制采用*醇制氢工艺,同时因设计的调整胶辊修磨及刀具的修磨改为干法修磨, (略) 在其他建设内容不发生变化情况下,拟对“ (略) 工业地块生产项目(一期)”进行调整,将*醇制氢工序、整胶辊修磨及刀具的干法修磨。

项目调整前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占地面积、建设地点等均不变,仅将*醇制氢工序、整胶辊修磨及刀具的干法修磨纳入环评评价。因公司工艺的调整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增加,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醇,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规定,新增产品品种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属于重大变更,本项目*醇制氢新增辅助原料氢气,导致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醇,因此构成重大变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号令)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建设项目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本项目变动构成重大变动,按照以上相关法律要求,履行重新报批手续。重新报批的 (略) 工业地块生产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需再次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130钢压延加工”,考虑到辅助工程中*醇制氢的工艺特性和《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相关规定,综合判断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 (略) 津南区小站镇北马路北侧,项目北侧为新业路、南侧为北马路、西侧为西环路、东侧为空地。

1、废气

项目冷轧工序产生的油雾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油雾净化装置”处理,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脱脂工序产生的碱雾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水喷淋净化装置”处理,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P2排放;脱碳渗氮段涂层干燥炉、连续罩式炉、拉伸平整机组涂层烧结炉均配备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燃气废气经3根20m高排气筒P3~ P5排放;导热油炉配备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燃气废气经1根22m高排气筒P6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屋顶1根20m高排气筒P7排放。项目*醇制氢工序产生的真空泵尾气(H2O、CO2、CH4、CO)引入车间楼顶排气筒排放。*醇储罐内设有氮封装置,呼吸口设有活性炭过滤器,储罐呼吸废气经活性炭过滤器净化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胶辊修磨工序、轴承和刀具修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1”和“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工件渗氮过程中少量残余的氨气经炉体排放口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脱碳渗氮涂氧化镁脱脂废水及水喷淋装置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独立的排放口排放,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DW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DW (略) 政污水管网,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生 (略) 政管网排入双林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工艺生产的泵类、污水处理泵、喷淋塔及环保设备风机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关减振降噪处理后,项目厂界处的噪声影响值可以满足本项目四侧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因此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轧制油泥、废乳化液、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油桶、废过滤器、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水处理污泥、废填料、沾染废物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捆带、废边角料、废耐火材料、过滤残渣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理。

项目报告编制阶段在网站上进行了两次公示,并在《企业家日报》刊登项目信息。同时建设单位采取了网上问卷调查的方式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或异议。


2024.04.12-2024.04.18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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