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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04月12日   山西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家电投山西清洁能源应县100MW/200MWh(一期 45MW/90MWh)储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49-*

通讯地址: (略) 府西街3号(市政府东北侧) (略) 政务大厅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家电投山西清洁能源应县100MW/200MWh(一期 45MW/90MWh)储能项目

应县杏寨乡郭家庄村

(略)

山西铭淼 (略)

(1)一期建设45MW/90MWh储能电站,包含1套2.5MW/10MWh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装置、11套3.45MW/6.88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装置、2套2.5MW/2.5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装置。(2)扩建1台100MVA主变,利用应县思安220kV升压站至石店变电站的1回220kV线路,共同接入电网。

1、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2、严禁向周边环境随意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在施工场地周围使用隔音设施,同时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在有固定位置的机械设备底部进行基础减震;生产设备按时检查维修;

4、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后按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废铅酸蓄电池及事故废油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站内已建有1座54m3事故油池,新建主变事故废油依托原有主变配套建设的1座54m3的事故油池;

5、变电站四周、敏感点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072-2014)中公众曝露的控制限值要求。

标签: 拟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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