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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特勤、训练大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资审公告

2024年04月15日   四川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5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3082.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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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略) 森林消防总队特勤、训练大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他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略) 森林消防总队特勤、训练大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他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投资〔2023〕6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森林消防总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 (略) 森林消防总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2.本招标 (略) 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投资〔2023〕60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 (略) 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锦江区永安路333号、399号。 2.2 工程概况:总投资3082.0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金额 2465万元,建设内容:新建各类用房总建筑面积6509平方米,其中特勤大队搜救大舍建筑面积567平方米、地震救援训练场加装大棚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车辆器材库建筑面积4442平方米、训练大队训练大棚1200平方米:实战训练设施及配套训练场用地面积3990平方米(其中体能综合竞技训练场840平方米、技能综合竞技训练场900平方米、搜救大训练场500平方米、抗眩晕爬绳爬杆训练场500平方米、绳索救援场地200平方米,灭火障碍训练场600平方米、地震救援训练场45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管线等附属设施。配置专业装备及器材 72 套(辆),最终以初步设计批复和概算核准内容为准。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含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资产评估)、工程监理、试验检测等,本项目采取以质量、安全、进度及投资控制为重点的工程咨询,其工作内容如下: (1)项目管理:负责项目报规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等各类行政审批手续的办理;协助项目单位完成资产产权登记;配合建设单位完成 (略) 的相关业务管理;配合总队履行项目监管责任单位职能,对总队所属支队国债基建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督查;安排专职人员进入项目组,配合总队业务人员完成项目相关日常业务工作。 (2)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负责拆除工程的资产评估和方案拟制;采取“背靠背”方式独立编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将成 (略) 进行清单核对清标(初次), (略) 共同认可的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成果文件,再按照监管要求履行财审、跟踪审计程序,形成最终的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成果文件作为招标依据;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相关商务文件进行造价控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送审价进行初审,作为结算审计报审依据;定期出具阶段性工程造价控制报告,协助项目单位完成投资控制目标; (4)试验检测:承担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各类质量检测业务。 2.4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并且工程竣工档案全部移交项目审计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咨询总负责人要求: 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或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1.3业绩要求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3.1.4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 3.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同时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联合体中负责项目管理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各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日0时0分至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址http://**),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 (略) 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纸质文件形式参与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森林消防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锦江区永安路333号
地址:
(略) 锦江区工业园区三色路269号9栋2单元10层1001号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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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宫老师
联系人:
陶女士
电话: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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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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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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