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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市应急联动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2024年04月15日   四川
招标变更
发布时间 2024-04-15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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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业务 (略) 应急联动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评分标准变更及采购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00:00,更正为:** 13: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10:00:00,更正为:** 13:00:00。

1、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第五章磋商办法 5.4.2评分标准 人员配置中:“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①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②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③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④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⑤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 2、总监代表具有①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②大数据分析师证书、③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④信息或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中级及以上)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每有一人具有①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②大数据分析师证书、③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④软件质量检验师证书、⑤软件评测师证书、⑥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师证书、⑦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4分。 注:①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及在供应商单位的在职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更正为:“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①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②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③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④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⑤软件测评师证书,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 2、总监代表具有①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③信息或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中级及以上)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每有一人具有①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②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③软件质量检验师证书、④软件评测师证书、⑤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①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及在供应商单位的在职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第五章磋商办法 5.4.2评分标准 业绩中:“**日至响应截止日具有类似信息化建设监理项目的,每有一个得4分,最多得16分。 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日至响应截止日具有类似信息化建设监理项目的,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18分。 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3、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第五章磋商办法 5.4.2评分标准 服务方案中:“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监理方案中具有①质量控制措施;②进度控制措施;③投资(成本)控制措施;④变更控制措施;⑤合同管理措施;⑥文档管理措施;⑦安全管理措施;⑧组织协调措施等内容,完整提供上述8项内容的得32分;每有一项未提供扣4分,扣完为止;每有一处有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 说明: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
更正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监理方案中具有①质量控制措施;②进度控制措施;③投资(成本)控制措施;④变更控制措施;⑤合同管理措施;⑥文档管理措施;⑦安全管理措施;⑧组织协调措施等内容,完整提供上述8项内容的得36分;每有一项未提供扣4.5分,扣完为止;每有一处有缺陷扣1.5分,扣完为止。 说明: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采购品目: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监督机构: (略) 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6-*
采购计划号:*00555[2024]0003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53,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53,000.0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具体时间以施工竣工验收完成为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榆林新区木雅路二段

联系方式:徐老师,0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市本级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先生

电话:*

四川 (略)

**日


标签: 信息化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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