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2024〕00002号
发布时间 | 2024-04-15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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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 (略) 人民政府批准(宁政供地复〔2024〕50021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该地 (略) 六合区龙袍街道。具体范围见附图,详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查询。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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