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润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污泥十万吨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 (略) 年处理污泥十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 (略) | 郑州 (略) 年处理污泥十万吨建设项目 | (略) 健康园区陇海西路与规划索华路西南侧 | 河南 (略) | 主要建设内容为年处理污泥十万吨。生产工艺:进料—翻抛—太阳能干化—除臭排气—干泥土—成品。主要设备:SRT11-翻抛机、太阳能干化温室、倾斜螺旋输送机、布料机、长距离皮带输送机、倾斜挡板输送机、温度湿度监测探头、环保设备、1t/h天然气锅炉等。 | 1、废气:①污泥卸料废气、干化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冷凝+二级生物处理装置(生物喷淋塔+生物滤池法))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15m高排气筒时NH3最大允许排放速率4.9kg/h,H2S最大允许排放速率0.33kg/h)。②燃气锅炉经低氮燃烧措施处理后尾气经1根8m高排气筒排放(DA002),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可 (略)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表1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颗粒物≤5mg/m3,SO2≤10mg/m3,NOx≤30mg/m3)。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干化车间冷凝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其中部分回用于洗车工序,剩余部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经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