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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开展粤港碳标签互认试点磋商公告

2024年04月18日   广东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8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50.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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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按月度提供全国近一年的采购招标预算金额的变化趋势分布情况。您可以通过分析结果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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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佛山开展粤港碳标签互认试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 (略) (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的“获取磋商文件方法”内容)获取磋商文件,并于**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T-*

项目名称:佛山开展粤港碳标签互认试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佛山开展粤港碳标签互认试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如为20 (略) ,可提供成立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略) 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联合体身份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的,即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 (略) (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时间:**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 (略) 开标室(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五、开启

时间:**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 (略) 开标室(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磋商文件方法:

1、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可通过现场或网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咨询电话0757-*)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3)缴纳磋商文件费的缴款凭证。(磋商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①收款单位:广东 (略) ;②开户行:广发银行佛山南海桂城支行;③账号:*134;④款项来源:GZT-*磋商文件费)

【采用现场购买方式的,须提供上述要求资料到广东 (略) 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可以现金或银行缴款方式递交。

采用网上购买方式的,须将缴纳磋商文件费银行缴款凭证和上述要求资料的扫描件及快递收件信息发至采购代理邮箱(*@*26.com),经采购代理确认收齐资料后以快递到付方式发出磋商文件。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的快递收件信息完整无误,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派件延误或遗失等无法送达问题都不承担责任。

2、代理机构可提供纸质磋商文件,有需要的响应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磋商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段内发邮件至代理机构邮箱说明需要领取纸质磋商文件及提供快递收件信息。收到上述邮件后,代理机构将以快递到付方式发出纸质磋商文件。响应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的快递收件信息完整无误,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派件延误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3、代理机构可提供磋商文件发票(电子发票),有需要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

(二)发布公告媒介:广东 (略) (http://**)、采购与招标网(http://**)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答疑,凡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磋商文件的服务或商务条款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响应供应商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6.com),逾期不受理。答疑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以修正/澄清公告形式及在指定媒体网站中公布,望响应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的答疑情况。响应供应商因疏忽未及时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禅城区榴苑路20号

联系人:孟小姐

联系电话: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人:石小姐

联系电话:0757- *

发布人:广东 (略)

发布时间:**日

标签: 标签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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