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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农村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园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2024年04月18日   福建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8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20996.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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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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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农村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园(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已由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汇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霞浦县长春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 1.计划总投资:霞浦县农村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园总投资为人民币20996.00万元,总建安工程费用18056.16万元。包含建设智能大棚100个(用于种植粮食作物),合计用地面积约66666.67平方米(单个1亩,合100亩),建筑面积53333.33平方米;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总建筑面积为47500平方米,其中初加工基地34000平方米,保鲜仓储点10000平方米,农机设备存放车间1500平方米,病虫害防控检测中心1500平方米,地下室500平方米。 2.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霞浦县农村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园(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主要招标包括: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中的场地平整、基坑支护、初加工基地34000平方米、保鲜仓储点10000平方米、病虫害防控检测中心1500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共计建安费12739.58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霞浦县农村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园(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主要招标包括: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中的场地平整、基坑支护、初加工基地34000平方米、保鲜仓储点10000平方米、病虫害防控检测中心1500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共计建安费12739.58万元。招标范围包括:1.设计咨询: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2.工程勘察:本项目设计和国家规范所要求提供工程初勘和详勘服务,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等及相关的岩土工程,编制工程勘察文件,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勘察审查,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3.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项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规定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至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4.其它咨询: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建办科〔2018〕16号及闽建〔2018〕3号规定, (略) 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 (略) 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投标人应提交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已具备招标项目要求的土工实验室,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盖章资质; 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专业咨询负责人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专业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①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日 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8085/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 (略) ,联系电话:*。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日 09时0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0.00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1.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近五年内不得存在因不当的项目管理(或代建) (略) 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④根据《关于加强工程监理招投标中有关资质注册人员核查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2〕3号)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须提供“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财务决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计划服务周期”。 3.项目管理目标:涉及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内的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服务应高度整合助力项目实现更快的工期、更小的风险、更省的投资和更高的品质等目标,施工质量及功能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地址: 霞浦县长春镇镇直路6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阮新明

招标代理机构:汇 (略)

地址: (略) 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F,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阙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人社局2层)

联系电话: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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