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等9项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容缺受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4-19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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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人社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我局按照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便民高效、流程规范的原则,梳理出2024年第一批《 (略) 人社局“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示。
注:“容缺受理”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不影响进行行政审批审查的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业务窗口予以优先办理;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时限,并进行审查,在补齐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