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采购信息 > 关于申报2024年度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4年度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的通知

2024年04月19日   河北
采购信息
发布时间 2024-04-19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详见内容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采购规模走势

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按月度提供全国近一年的采购招标预算金额的变化趋势分布情况。您可以通过分析结果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投标活动。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 点击查看
潜在报名单位
  潜在报名单位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报名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通过分析潜在报名单位调整自己的投标计划。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潜在中标人
  潜在中标人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中标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对潜在中标单位做出针对性的准备。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累计招标金额: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合作业主数量:查看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各系(院、部)、处室:

(略) 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4 (略) 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申报及结项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着力 (略) 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切实发挥社科专家培养项目在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方面的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 (略) (略) 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申报社科专家培养项目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申报人可参照《2024 (略) 社科专家培养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我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地域特色历史文化研究等,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开展研究,题目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申报人也可根据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选题名称。

三、申报要求

1.市 (略) 校、党校、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及各单位的社科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均可申报。已获得国家、省(部)级、市社科规划课题立项的,不得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必须是课题组的负责人,且一人不得同时作为两个课题的负责人。一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课题的研究。每个课题组成员最多不超过5人。

2.课题立项实行专家评审。初评采用《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论证活页》要按要求规范填写,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课题完成时限:研究报告类、论文类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著作类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如不能按期完成, (略) 社科联书面提出延期申请。

4.课题立项申请材料:汇总表1份;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3份,项目论证活页一式6份(活页单独装订),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

5.被 (略) 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优秀征文,且该征文未得到任何资助的可申请确认课题。确认课题需填写《 (略) 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确认课题申请登记表》,经责任单位审 (略) 社科联,同步提交确认申请登记表、研究成果的电子版(word格式)。

6.办理课题结项手续时, (略) 社科联提交一式2份如下材料:

①《结项鉴定申请表》;

②《立项申请书》复印件;

③《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④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成果(必须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

⑤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⑥变更申请(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上述材料一律用A4 纸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加厚并注明“×× (略) 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课题”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

7.我校申报日期为**日中午11点,*@*63.com 文件夹以申请者姓名命名。请在时间截点前完成材料报送,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王崇 *

联系地址:明德楼322


附件:1.2024 (略) 社科专家培养项目课题指南

2. (略) 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申请书

3. (略) 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确认课题申请表

4. (略) 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结项鉴定申请表

5.2024年度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结项申请汇总表

6. (略) 社科专家培养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科研中心

**日


标签: 社科专家培养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