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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关于2024年4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年04月11日   云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我局对石头寨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 (略) 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行政审批与土壤环境股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5-*(兼传真)

政务服务中心:0875-* 电子邮箱:*@*q.com(工作邮箱)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石头寨光伏发电项目

昌环字〔2024〕10号

**日


(略) 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关于石头寨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云绿能(昌宁) (略) :

你公司上报的《石头寨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技术评估意见和环评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 (略) 昌宁县鸡飞镇南部英韬村和八*村之间的缓坡地带,光伏电站地理坐标为东经99°24"19.231"~99°28"13.123",北纬24°39"40.281"~24°45"20.110";升压站地理坐标为99°25"54.287",北纬24°39"32.510"。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额定装机容量为53.12MW,安装容量为64.97624MWp。项目规划建设13个3.2MW的光伏方阵、4个2.88MW的光伏方阵,共计建设17个光伏方阵;建设110kV升压站1座,站内配备一台SZ18-73000/110、115±8×1.25%/35接线的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主变容量为73MW。25年总发电量为*.1KW·h,25年年平均发电量为90824.5MW·h,25年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407.6小时。

项目总投资27281.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万元,占总投资的0.56%。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不良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预防和减轻。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域场地洒水降尘及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定期委托附近村民统一清淘后综合利用,不外排;暴雨径流经排水沟收集,由沉砂池处理后外排至附近沟渠。施工期须做好风险防范措施,严禁施工废水及雨季地表径流外排影响下桥水库及立影水库水质。

运营期: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的浇灌,不外排;生活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升压站内绿化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扬尘管理,文明施工,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配备洒水车,在施工场地安排施工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开挖、搬运等。加强监督管理,运输施工材料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用篷布遮盖、严禁超载,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砂石、水泥等散体材料散落,特别是途经村庄或环境敏感区时,减速行驶,不得造成环境影响。安排专人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维护清扫、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堆存应采取库内堆放,若露天堆存须采用防尘网遮盖。临时表土场应设置临时拦挡和遮盖,表土装卸作业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的实施和监督,在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施工扬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厨房油烟经处理后外排,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污水设施异味经空气稀释、植物吸收,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时间、建设临时围挡、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措施,合理布设施工器械,切割机、电锯等高噪声设备布设在距离厂界10m以上的区域使用,在设备选型上优选低噪声设备在村庄一侧设置临时移动声屏障,降低施工噪声污染。开展文明施工,增强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噪声排放须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

营运期:合理布置光伏发电区箱式、逆变器,距离敏感点10米以上。采取通过密封降噪、合理布局、距离衰减措施,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清运至附近的村庄垃圾收集点一并处置。旱厕污泥定期委托附近村民统一清掏至周边耕地做农家肥。临时表土堆存于表土场,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剩余土石方规范堆存于选定的弃渣场内。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不得随意堆弃。光伏组件、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设备零件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运营期:废旧光伏组件,废逆变器、废旧蓄电池经分类收集由厂家回收处置。检修废油及箱变冷却油经密封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箱变事故油池和主变事故油池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进行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确保事故油和油污水在存储过程中不会渗漏。箱变产生的废矿物进入箱变事故池后,立即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事故油池收集的废油进行处理。变压器产生的废矿物油由集油坑进入主变事故油池后,立即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事故油池收集的废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垃圾处理点集中处置。化粪池粪渣及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附近村民统一清掏后综合利用。明确危险废物负责人,做好危废台账记录及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危险废物应严格对照管理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运输、利用、处理、严禁擅自倾倒或排放。

服务期满后,拆除的太阳能电池板由生产商回收,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 39753-2021)进行资源化利用,变压器、蓄电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支架等钢材 (略) ,同时要对拆除过程中造成局部地表扰动、植被破坏进行生态恢复。

(五)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照《 (略) 林业草原局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通知》(云林规〔2021〕5号),合理规划项目选址和用地要求。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破坏占地以外的植被,落实好施工期表土防护、植被恢复、多余土方的处置、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做好生态恢复工作,确保植被恢复效果达到要求及关伏板区下茶树正常生产。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升压站运营后站界外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的限值要求和工频磁感应强度100uT的限值要求。

(六)加强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开展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在主变场地设置一个事故油池(30 m3),每台箱变下方设置事故油池(容积不小于1.8m3,共17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落实应急设施、物资和经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你公司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同时依法处理,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及“三同时”制度。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内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同时,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资金保障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施工期应将环评文件、评估意见及批复要求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纳入项目工程监理范围,严格落实各项生态防护管控措施,项目工程监理报告涉及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项目完工后,依法按照国家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 (略) 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备案,违反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动工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报有审批权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如项目建设和运行需要取得其他行政许可或办理相关手续的,须依法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

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昌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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