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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02月22日   广西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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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办: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 (略) 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法治建设贯穿于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开创多式联运新局面,为加快 (略) 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局务会和动员部署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制定印发《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 (略) 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并组织实施。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着力推动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严格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印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学法制度等,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精神。二是局主要领导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严格 (略) 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

(三)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一是配合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调整,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标准以及监管标准,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二是深化交通运输行业“一事通办”改革, (略) 交通运输行业90%以上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三是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100%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四是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发布了126项相关监管事项,并及时录入和发布“检查实施清单”事项135项。五是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等7项政务服务事项中证明事项清单列入实施范围,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六是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共取消交通运输证明事项113项,并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全面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方便群众办事。七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制定随机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局党组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要程序。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重大事项决策议事制度。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对全局重要性政策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的涉法问题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保证领导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三是完善行政决策评估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四是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健全并落实重大决策责任倒查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

(五)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推进改革工作,积极主动向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汇报衔接和加强沟通协调,研究制定并及时上报了符合实际的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目前,市本级、灵山县和浦北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已完成。

(六)加强队*建设。大力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队*思想作风建设,今年以来,共组织参加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线上培训42期,培训时长134课时,培训执法人员3765人次;选拔16名执法人员组队参加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执法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执法队*专业素质有了新的提升;11月24日至27日组织开展军训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执法队*素质。同时,我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略) 交通执法队*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力度。

(七)开展重点领域整治。一是强化治超执法能力提升。利用科技手段,实现治超非现场执法,经过不懈努力,钦州辖区高速公路超限率从2019年最高的27.8%下降到目前的0.26%,排在全区前二位;国省干线超限率控制在1.5%以下;提前完成202 (略) 的20个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二是打击非法营运。我局认真吸取玉林“7.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制定印发《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截至12月4日,共查处立案非法营运案件15起。

(八)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提升工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建立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工作流程,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从严从细从实落实工作职责,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目标,将“三项制度”的落实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

(九)推进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规范化。按要求做好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充分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复议公信力和权威性,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有力推动行政复议解决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的发挥。今年以来我局被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件和被撤销的案件数均为0件。

(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好“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工作。截至目前,“12328”业务量一共3024 件,其中信息咨询:1655 件,投诉举报 1076 件,意见建议293 件,抽访满意率100%,限时办结率为100%,没有发生因接听12328电话态度不好的投诉,充分发挥了“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听民声、畅民意、解民忧、汇民智”的作用。

(十一)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加强对行业出租车、城市公交及货运企业司机有可能引发重大行业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研判,通过专题会议研究分析、主动下访听取群众意见,认真落实防范、协调、化解措施,确保行业稳定。二是积极有效处置“路泰雅园”限价商品房遗留问题,一方面耐心接待上访住户,认真听取诉求,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另一 (略) 人民政府请示汇报,并会同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协商,制定有效措施和办法,加快后续施工进度,争取在尽快达到交房入住条件。三是修订完善《 (略) 交通运输局2023年应急预案》,及时响应上级发布的防汛防台应急响应通知,督促各交通运输企业,重点平*运河建设指挥部,要按照预案进入应急响应状态,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全力做好应急避险、抢险工作。四是我局联合海事、应急管理等部门,于6月15日在广西滨海公路龙门大桥项目举行2023年水上施工暨防台防汛突发事件应急联合演练。以此检验应急预案体系成效,普及应急管理知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应急能力和强化实战训练水平。

(十二)狠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先后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并组织实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广泛召开群众座谈会,累计开展座谈会6次,现场听取群众意见建议112人次,回收调查问卷313份,意见建议5个。三是及时发布公告。4月7日在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公告》,4月11日前自贸区和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亦及时公布。四是建立自查自纠机制。制定印发《 (略) 交通运输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清单》,排查发现出2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整改良好并长期坚持的3个,已落实措施仍需进一步整改的3个。五是强化督导检查。制定印发《 (略) 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将分别由局领导带队深入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综合执法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及部分交通运输企业、渡口、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检查。

(十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全方位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二是分别于5月24日和12月4日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培训, (略) 交通运输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三是面向群众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走访企业上门宣传107家次,悬挂宣传横幅46条,安全警示标语和海报80余幅;结合《 (略) 交通运输局开展2 (略) “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围绕“保障公路畅通 服务人民出行”宣传主题,出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633人次,出动执法宣传车辆80辆次;进入运输企业8家,停车场6个,公路收费站1个,公路停车区4个;制作宣传板块2块、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画册7800多份;悬挂横幅29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需进一步抓实。一是执法队*人员老龄化严重,人员结构不合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目前,执法队*中45岁以上的人员占比例大,法律专业人员严重匮乏。执法人员综合业务能力相对偏低,由运管、水运、路政和质监组建成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让所有执法人员在短时间熟悉和掌握交通部门各类法律法规存在一定难度。二是基层部门专业队*力量不足。随着“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行政权力事项不断下放,基层单位承担了更多的责任,下级基层部门在承接过程中缺少专业人员,承接较为被动,给事中事后监管带来较大难度。

(二)治超执法工作方面。一是路面治超执法压力大。我市在全力打造西部*海新通道国际门户港,是全区主要的货运集散地, (略) 码头、货场集散货物的货运车辆达3万多辆次,在高速公路实行入口称重、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后,每天均有将近一半的车 (略) 道干线公路, (略) 国省干道路面治超执法压力增大。二是货物源头特别是砂石场源头管控力度待加强。各县区、片区需加快落实货物源头企业、码头、砂石场地磅数据接入治超管理系统进行监管。同时,各县区对砂石场治超源头管理合力不够强,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等职能部门压实业主的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对违法超载运输砂石出场的车辆管控有待加强。三是钦州港区堆场及货场监管压力大。目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存在部分车辆通过二次驳载超限运输,如志得物流园、港田仓储和保税港区内的华源物贸、大友实业、 (略) 等不同程度存在车辆超载外运的现象,监管压力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聚焦执法队*素质能力短板弱项,扎实开展执法队*素质能力提升行动。一是以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为契机,以打造全区一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为目标,全面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贯彻落实各项制度,我局已印发《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工作规定(暂行)的通知》、《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办案责任制度的通知》、《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实施意见的通知》,后续将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新组建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正常履职开展工作;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执法能力和水平;四是积极深入探索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继续推进上级新下达的不停车超限检测点项目的建设,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有效形成多部门“肩并肩”“前后协同”联合执法,提高治超工作效能。

(二)把法治要 (略) 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安全生产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促进交通运输工作全面实现法治化。全面落实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和法治能力,不断提高法制工作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加强与公安、市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打击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突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联合各方力量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略) (略) 场平稳有序;持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交通形象。

(三)聚焦执法队*素质能力短板弱项,扎实开展执法队*素质能力提升行动。一是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力争尽快全面完成改革各项任务;二是以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为契机,以打造全区一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为目标,全面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新组建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正常履职开展工作;四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积极深入探索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有效形成多部门“肩并肩”“前后协同”联合执法,提高治超工作效能。一是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 (略) 场化参与建设, (略) 非现场执法治超点的布局,常态化有效地对超载车辆实行管控。二是继续加强货运源头监管,接入灵山县、钦南区、钦北区对辖区码头、企业、货场、砂石场的地磅数据,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对货源单位实施全面有效管控。三是加强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运营公司协调,严格执行高速公路货车入口称重检测规定,禁止违法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略) 高速公路入口称重保持低超限率。四是完善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信息系统的建设,加强对超载车辆的录入管理,实现对查处的超载车辆信息自动统计和信息共享,压实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对超载车辆实施“一超四罚”和诚信惩诫。 (略) 智慧交通指挥中心平台,充分利用整合的“12328”交通服务监督电话终端,接入物流信息系统及主要公路交通路况信息系统,完善各治超子系统,全面加强科技治超、数据治超、运输源头监管、车辆动态监控等工作,实现治超工作智能化管理。六是提升行业依法治理能力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整合作用,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持续开展常态化联合治超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路面执法力度,对超载车辆绕行的县乡公路路段实施限制大货车通行等措施,保持治超工作高压态势。


(略) 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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