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安徽省绩溪县莲坑萤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修编等3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有关规定,《 (略) 绩溪县莲坑萤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修编)》《 (略) 任楼煤矿整合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淮南矿业(集团) (略) 朱集东煤矿(变更范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略) 自然资源厅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魏 波
电 话:0551-*
传 真:0551-*
邮 箱:*@*26.com
附件:1.3个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情况.docx
??????2.3个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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