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4年4月19日拟对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5kt/a酮肟产业链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4年4月19日拟对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5kt/a酮肟产业链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2024年04月19日   浙江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75kt/a酮肟产业链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中俄科技合作园 A-25-5 号

建设单位:浙江锦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增汽提塔、精馏塔、肟化器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酮肟30kt、*基三*酮肟基硅烷30kt、*烯基三*酮肟基硅烷5kt、氯化铵18646t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措施: (1)废气:*酮肟装置废气经冷凝+水吸收+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17);硅烷系列产品装置废气依托现有硅烷装置废气设施(冷凝+水吸收+除湿+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经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7);氯化铵回收废气依托现有氯化铵回收水封塔处理后,经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8);新建危废仓库(113m2)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18);储罐呼吸废气采用氮封、呼吸阀、气相平衡等措施;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酮肟汽提废水、硅烷产品汽提废水、真空废水、浓缩冷凝水、循环系统排污水、浓水)及初期雨水等一并收集汇入厂区污水收集池,调节后经加压提升送浙江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①对车间设置隔声墙,车间日常关闭门窗生产;②车间内设备应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厂区中央;对高噪声的风机、空压机等,尽量布置在隔声间内,并在风机座基础减振,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风机进出口管路加装避震喉;对风机安装隔声罩或在进风口安装消声器 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做到文明生产;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厂内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4)固废: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求进行分类收集、暂存、转移;实现固废无害化、安全化、资源化。 (5)环境风险:①厂区设有3700m3 事故应急池,建设了相应事故废水应急切换系统等。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应急依托现有设施。②修订现有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开展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配备应急物资,成立应急队*,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及预警预报能力,定期加强演练。③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项目生产线、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施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标签: 环境影响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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