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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行政审批科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楚高土出告字号

2024年04月19日   云南
拍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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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行政审批科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楚高土出告字[2024]11号)
楚高土出告字[2024]11号 **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行政审批科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楚雄高新区2023-20号地 宗地总面积: 11491平方米 宗地坐落: 楚雄高新区东瓜镇新大街南侧、龙江中学门口
年限: 4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000 建筑密度(%): <45.000
绿化率(%): 1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服用地 11491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7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IA0584
起始价: 1551.285万元 加价幅度: 11.49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日 挂牌结束时间: **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报名竞买。竞买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同一名竞买人每宗地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网上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多报无效。 (三)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4、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应提前与高新区税务部门联系,并按税务部门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和按时限缴纳土地出让金。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日 至 **日 到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日 至 **日 到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楚雄高新区2023-20号地 号地块:**日 09时00分 至 **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具体规划要求以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23>44号)为准; 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全程采用网上报名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无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1小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4、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应提前与高新区税务部门联系,并按税务部门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和按时限缴纳土地出让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楚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三楼3007室
联 系 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0878-*
开户单位: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行政审批科
, (略) ,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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