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关于2024年4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铝基覆铜板加工项目 | 金岭镇厚德路东、文三路南 | 山东钟 (略) | 烟台 (略) | 项目占地面积2200平方米,租赁改造厂房总建筑面积2026.5平方米,其中包括加工区、原料区、成品区等。购置主要设备17台套。项目利用铝板、导热树脂、导热粉、DMF等为原料,采用配胶、涂胶、烘干、切片、人工排板、热合、分切、覆膜、包装等工艺,年加工铝基覆铜板130万平方米 | 1.配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VOCs和涂胶、烘干等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 3.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4.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