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资金来源和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 | 2024-04-22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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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省级继续实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政策,全省各级财政对小麦、玉米、油菜按照20元/亩、水稻按照1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 (略) 财 (略) 九县及大别山片区补助70%,对合肥、芜湖、马鞍山、 (略) 补助30%,对其他地区补助50%, (略) 县财政足额配套,市、县承 (略) 确定。各地要统筹安排自有财力,将配套资金足额纳入本级年度预算。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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