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沈阳新基发展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内容

沈阳新基发展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内容

2024年04月22日   辽宁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为充分发挥企业经营活力, (略) 拟引入非公有资本股东,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步实施员工持股。受 (略) 委托,沈阳国际 (略) 承担 (略) 混合所有制改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充分了解相关利益人、群体对混改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述
1.评估责任主体
(略)
2.评估实施主体
沈阳国际 (略)
3.混合所有制改革概要
公司概况: (略) 成立于2014年2月,注册资本71955.76万元,现有员工628人,是城投集团所属基 (略) ,于2023年9月提级为城 (略) 。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为城投集团持股89.16%、 (略) 持股6.44%、投资公司持股1.76%、交建发公司持股1.76%、 (略) 持股0.88%。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环保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内容: (略) 以增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员工持股平台,公开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和资金实力雄厚的财务投资者,拟引入2家及以上非公有资本或符合引入条件的国有资本,单一外部战略投资者最终总持股比例不超过20%,战略投资者中至少引进1家非公有资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跟投,员工持股合计股比不超过10%。混改后城投集团最终持股比例将不低于51%,并作为第一大股东,保持国有控股地位。
(二)征求意见范围、意见建议
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相关利益人、群体。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寄信、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四)联系方式
评估责任主体: (略)
联系人:赵工 电话:*
通信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62*新华科技大厦A座
评估实施主体:沈阳国际 (略)
联系人:孙工 电话:024-*
电子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大厦1102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