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皖0181破25号安徽烨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4-23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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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公 告
(2024)皖0181破25号
本院根据*鲁的申请,已于**日作出裁定,受理安徽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日指定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为安徽 (略) 管理人。
安徽 (略) 的债权人应在**日前,向安徽 (略) 管理人(通讯地址: (略) 蜀山区潜山路320号新华国际广场B座20层,联系人及电话:*律师,*)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暂定于**日上午9时通过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具体参会方式和要求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