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高新区照明工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4-23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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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高新区照明工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ANNFZ00098
项目名称:庐江高新区照明工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新移交路灯是否支付改造及维护费用?
1、条款1:招标文件P29页规定“合同期内新移交的路灯设施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新增路灯及设施由中标人进行改造及管养,不计算改造及管养费用,改造后的电费由产权单位结算;”条款2:招标文件P32-33页规定“2)合同期内新移交管养路灯照明设备设施,若为高压钠灯,由中标供应商改造为 LED 灯并安装单灯控制器;若为 LED 灯,由中标供应商安装单灯控制器,单灯控制器如无法在灯具内安装的,中标供应商须整体更换灯具。新移交管养的路灯照明设备设施需另安装集中控制器、漏电报警器等装置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安装,并统一纳入智慧路灯照明管理信息平台,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新增加的路灯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费用视为含在投标报价内,单灯运维费用包括安装的集中控制器、单灯控制器、灯杆、灯具、光源、电器、配电柜、电缆、路灯箱变等高压下火线以下所有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等所有费用,如损坏的设备设施无法维修,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更换,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疑问及无法理解原因:
A、本项目运营周期长达10年, (略) 道路建设仍将继续,新移交进来的灯具数量不可预知,10年间新移交进来的灯具可能会超过招标数量的30%,新增的建设和维养金额投入达数百万,如此大金额的新增投入不另行支付费用不合理,此要 (略) 此类项目的先河, (略) 类似招标从无相关要求;
B、本次招标未提供预计新移交进来的路灯清单和预计时间。每个潜在投标企业对庐江高新区的建设现状了解的情况不相同,对潜在移交进来的数量理解各不相同,移交进来的时间理解各不相同,导致在投标报价阶段的报价基准各不相同,可能会造成不公平竞争。造成投标报价未考虑充分,如中标后出现的亏损和扯皮现象会影响路灯的维养质量,损害百姓出行的光环境。
3、建议:新移交路灯数据直接影响项目可行性,为统一报价基准,请澄清以下问题:
(1)招标文件未明确清单的未来10年新移交路灯,新移交后是否改造为高光效LED灯并安装单灯控制器,另安装集中控制器、漏电报警器等装置等?改造后节约的电费如何支付?
答复:合同期内新移交的路灯设施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新增路灯及设施由中标人进行改造及管养,不计算改造及管养费用,改造后的电费由产权单位结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新移交路灯管养范围包括安装的集中控制器、单灯控制器、灯杆、灯具、光源、电器、配电柜、电缆、路灯箱变等高压下火线以下所有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等所有费用?
答复:合同期内新移交的路灯设施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新增路灯及设施由中标人进行改造及管养,不计算改造及管养费用,改造后的电费由产权单位结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新移交路灯请明确是否分批移交,预计每批具体的移交时间是什么时间?移交数量是多少?
答复:新路灯移交以实际情况为准。
(4)新移交部分是否确定不另行支付费用,相关支出在现有2350万元预算中包含?
答复:合同期内新移交的路灯设施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新增路灯及设施由中标人进行改造及管养,不计算改造及管养费用,改造后的电费由产权单位结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5)如未来10年,现有灯具更换和维养支出+新移交进来总支出超过招标预算,风险由企业承担的相关依据是什么?以上内容请澄清!
答复:本项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合理报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庐江县移湖街道16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诺金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越城路20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话:055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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