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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高新区西区竹木产业园二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4年04月19日   江西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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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安福县高新区西区竹木产业园(二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安福县高新区西区竹木产业园由安福县人民政府与2022年6月批准成立,选址于安福县严田镇,一期初始规划面积75.4公顷(约0.754km2),2023年,园区编制了《安福县高新区西区竹木产业园(一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日 (略) 安福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安环评字【2023】35号),为促进安福县经济发展,衔接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正确引导开发行为,提升园区产业基础和服务能力,安福县政府决定对安福县高新区西区竹木产业园开展二期扩区工作。

本次安福县高新区西区竹木产业园(二期)在原核准面积75.4公顷(约0.754km2)基础上,将面积扩大至193.96hm2(约1.9396km2),为指导园区二期扩区后园区开发建设,江西安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西建林 (略) 编制了《安福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竹木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发展定位:

安福县高新区西区竹木产业园以木材及木制品加工为主导产业,引进国家支持、符合标准的先进制造业、新技术新能源以及现代物流贸易项目,项目投资强度、能耗、环保、安全等要符合相关准入标准。

二、规划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以及治理措施

环境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大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以及水土流失。

营运期环境影响:规划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气主要来自锅炉烟气、粉尘废气、有机废气、无组织废气等,生活主要为厨房油烟等。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及规划区内、外的交通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区内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等。生态影响:主要是开发建设过程中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地占用与植被破坏。

治理措施:

1、水环境:实行雨污分流,园区一期已建污水处理厂规划规模1000t/d,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A标准。最终受纳水体为泸水河。

(略) 为安福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竹木产业园首批入驻企业, (略) 为园区一期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000t/d)主要服务主体。园区二期入驻的其他企业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管道纳入严田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产生的工业废水在企业内部经过处理达标后经管道纳入严田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再进行处理,严田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目前处于规划阶段,尚未建设。根据安福县严田镇总体规划,规划在严田镇区新建1处污水处理厂,位于集镇北处,近期处理能力2300吨/日。

2、环境空气:规划实施后,园区工业废气主要有锅炉烟气、有机废气、含尘废气及各类无组织排放废气等。

园区主要燃料为生物质,上述各类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锅炉烟气采取除尘脱硫脱硝设施,针对无组织的工艺废气产生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进行相应处理,各类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优先采用密封性较好的真空设备,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合理建设布局,加强环境管理,实施总量控制,从源头减少工业废气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综合治理,合理布置绿化区域,控制道路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

3、声环境:对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措施,合理布置产噪设备,绿化等。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并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安福县 (略) 焚烧处理。

5、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做好开发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

三、主要环评结论

安福县高新区西区竹木产业园(二期)规划范围内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相应要求,所在区域具有一定水和大气环境容量,规划集中污水治理措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难以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做好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和规划调整建议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安福县高新区西区竹木产业园(二期)规划实施总体可行。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此次征求意见范围主要是对本规划各实施阶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规划选址、规模以及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和建议,规划项目建设是否会对环境造成重大损害、是否赞成本规划实施,以及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索取《环评报告》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联系以下方式,索取《安福县高新区西区竹木产业园(二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规划实施单位:江西安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鸿翔 电话:*

通信地址: (略) 安福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振兴大道旁

评价单位:江西 (略)

联系人:龚小明 电话:* 邮箱: *@*q.com

通信地址: (略)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555号特康科技1号楼南楼五楼

六、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附件:公众意见表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园区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示。

江西安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安福县高新区西区竹木产业园(二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址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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