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4月2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五通桥区庙儿山煤矿瓦斯发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 通讯地址: (略) 五通桥区竹根镇文化路52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