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理工大学教工服务部商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理工大学教工服务部商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79924
项目名称:沈阳理工大学教工服务部商品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18
包号:002
包组名称:预包装食品类(含定制类商品)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不适用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1.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应生产标准。
2.投标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对相应食品生产企业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还应提供厂家生产资质和当批次的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预包装食品必须独立包装完整,不得有涨袋、破损、实物外流情况;不得有污染物附着。外包装应当有标识。标识中应当如实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化学通用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等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运输所用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冷藏车和保温车,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以免交叉污染。运输途中应保持产品在规定的运输温度下。投标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供商品的使用、安全存放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
3.售后服务
3.1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包装缺陷现象,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及时补充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
3.2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劣质商品不得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商品成分存在质量问题,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 (略) 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7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16
包号:007
包组名称:调料类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不适用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一、干杂调料类(酱油、蚝油、调味酱、醋、味精、鸡精鸡粉、调味油、料酒、腐乳、黄花菜、黑木耳、腐竹、粉条粉丝等)产品质量要求
1.干杂、调料: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干杂、调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可食用标准。投标供应商所提供商品必须有质检部门的合格证。所提供商品必须具备其所具有的颜色、味道、状态、必须干爽,不得出现霉烂变质、有异味、有固体沉淀物等。
2.投标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对相应食品生产企业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还应提供厂家生产资质和当批次的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调料必须独立包装完整,不得有涨袋、破损、实物外流情况;不得有污染物附着。外包装应当有标识。标识中应当如实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化学通用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等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运输所用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的车辆,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以免交叉污染。运输途中应保持产品在规定的运输温度下。投标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供商品的使用、安全存放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
3.售后服务
3.1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干杂调料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
3.2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有毒有害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 (略) 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8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10
包号:008
包组名称:酒水饮料类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不适用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1.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应生产标准,包装无破损污染,剩余保质期不少于总保质期的2/3。
2.售后服务
2.1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存在缺陷或质量问题的,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
2.2投标供应商提供三无产品、包装破损污染、保质期不足的,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如因产品问题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投标供应商需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 (略) 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2、007、008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08时30分至**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乔泰 (略) 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理工大学
地 址: (略) 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
联系方式: 杨老师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乔泰 (略)
地 址: (略) 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 024-*-8160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 乔泰 (略)
账号: *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建、刘可心、刘映彤
电 话: 024-*-8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