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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年04月23日   内蒙古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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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 (略) :

你单位由内蒙古中智科创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自 (略) 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内蒙古自 (略) 院内,主要建设微生物实验室、PCR实验室、门诊检验科。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7.5%。项目为新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实验过程均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实验废气经生物柜内循环工艺,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加强水环境保护。实验室检测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废液、纯水制备装置废水、生活污水等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传染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等区域须做好防渗措施。

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废管理。未沾染实验试剂的废包装材料外运综合利用;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由厂家更换回收;实验室废弃物经灭菌、消毒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6.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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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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